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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展览设计搭建中照明的选择与要求
发布时间:2016-11-21 9:19:48    浏览次数:898次

(一)照明设计要求

郑州展览设计展品主要部位照明度均匀,墙面应补充足够的垂直照明,这样各展品的光和影可避免相互影响,也不干扰观众视线。

 展品重点与展厅整体照明度比例为3:1。

 展厅内应避免光线直线观众和产生眩光。当展厅内某一光源照明度远大于整体照明度时,就应采用遮光措施或降低光源高度。在玻璃柜内布置展品时,应使得展品照明度高于玻璃面照明度,为了使玻璃柜上不出现镜像,柜内展品照明度高于柜面整体照度20%。

 光源的选用还应考虑展品类别和陈列设计的需要,应注意灯具显色性、发光效率、照明度稳定、紫外线含量以及投光形式。

(二)照明光源的选择

郑州展览设计时照明光源的选择一方面要考虑取得最佳的环境展示效果,突出产品的色彩、形体、以及保护产品;另一方面要考虑光源的发光效能、使用寿命、光强分布、色温、显色性等因素。对主要产品采用重点照明,宜选用带反光或聚光装置的投光灯或射灯;对需要均衡照明的环境,宜采用发光柔和、带遮光格栅的荧光灯;对色彩分辨率要求比较高的产品,宜采用显色性要求高的光源,如接近日光的低压卤素灯、日光灯或白炽灯。色温对展示气氛有影响,光源的选择应充分利用色温营造环境气氛,高色温偏冷,气氛轻快;低色温温暖,气氛温馨、典雅。

从保护产品的角度来说,不宜选择具有紫外线辐射的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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