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摩玛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摩玛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摩玛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新闻 公司新闻
展台搭建中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3-8-8 14:38:45    浏览次数:4710次

近年来,随着展览业的快速发展,各级主管部门、行业内部,对展台设计搭建中的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对展台设计搭建所必须遵循的安全标准的呼声日益迫切。为了适应展览行业发展的趋势,应对国际展览业的竞争,如何提高展览设计搭建工程的技术和施工水平,确保展览设计搭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也成为展览设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展台设计搭建中的安全隐患

展会摊位布局不合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根据大量火灾案例提供的教训,公共场所火灾造成人员群死群伤几乎全部与建筑物安全通道堵塞或安全门无法正常开启有关。

1. 安全通道:布展时应留有足够宽度的安全通道,且通道要顺直,避免弯曲转折;同一通道不宜出现宽与高的差别,通道应形成双向疏散功能,并尽量环行。 在紧急情况下,人们很难在进行正确判断后再选择疏散方向,因此,通道双向疏散和环行非常重要。通道的变化容易造成人员的拥挤或跌倒,宽敞顺直的通道便于人员的疏散和消防车辆的进入。

2. 安全设施:布置展位不应影响消防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尤其是安全门、卷帘门,消防箱等安全设施。 展会通道与展馆安全门的相对位置应简单明了,安全门、消防器材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打开正常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二、展台设计搭建中的安全要求

1. 用水安全规定

应事先向展馆方提出申请,并由展馆专业人员接驳到位。

禁止直排水,如有机器用水,展商需自带水循环装置,否则展馆有权拒绝其用水申请。

2. 用电安全规定

电气安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和特装展位电气部分的具体要求。应制定电器线路及设备用电的安装、巡检、维修、定期测试的制度,落实责任人。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施工机具时,应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选用的电气材料和设施设备须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尽可能选用LED等低能耗及低压电器材料。

配电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

电线须选用难燃双塑铜芯电线和双护套电线。禁止使用绞型线(花线)和铝芯线。

穿过人行地面、地毯和结构的电线须穿管(金属管,难燃塑料管)保护,并视现场情况采用过桥保护。

金属保护管和金属构件须做电气跨接,并做安全接地。

各电气回路应有专用保护地线,并与凡可能接触漏电的金属物件相连。

筒灯、石英灯要有隔热防护;广告灯箱、灯柱内须留有对流的散热孔。灯具整流器和触发器须选用消防部门检验合格产品。

禁止使用大功率发热灯具。

展位用电,须如实办理申请手续。不得随意接入展厅的电箱和插座上。不允许利用天花悬挂灯具和电线。参展用电设备申请24小时供电的,须确保无故障隐患,并设置合适可靠的保护开关。因用电设备故障或自带开关失灵导致配电开关保护动作而断电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搭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若出现展馆固定配电设施开关保护跳闸导致展位停电,应立刻通知大会电工到场处理,严禁擅自重新合闸送电。

要注意爱护展馆的电气设备,不准乱拉乱接,任何用电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应有必要的监控措施,不容许超负荷运行,一经发现,即作停电处罚。

展位内的用电器具及线路、开关等配电设施,要自觉接受管理机构的检查。发现隐患,要配合整改,不得拒绝检查或借故拒不整改。

特装展位搭建不允许遮挡或覆盖展馆的照明电箱、动力电箱、电话配线箱。如确需遮挡或覆盖,需申报并获准,但遮挡须留出宽0.6米的进入通道;覆盖地井配电箱须留大于配电箱的活动盖板,并留有足够的箱前操作间距。操作间距以能打开电箱操作为衡量依据,但不得小于0.6米,以便安全检查和故障处理。

当日展览结束后,展馆应及时切断供电(已申报24小时用电展品除外),由于参展商不按要求切断电源,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3. 用压缩空气安全规定

展馆内不准存放、使用充压的压力容器。

特殊供气需展商自带空压机及储气罐(压力容器)等设备应放在馆外指定位置,并保证设备运行安全。

4. 消防安全规定

所有展台构件、装饰和搭建材料均需符合消防要求。

建立搭建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搭建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搭建过程中不得损坏展馆原有消防设施和器材。

搭建时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或擅自拆除展馆内的固定消防设施设备。

保证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以及各出入口的畅通无阻。不得遮挡疏散指示标志、室内消防栓、手动报警器等消防设施,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堆放物品。

严禁在展位以外的任何地方(包括楼梯、电梯前室、通道等)摆放任何物品,不得将展样品悬挂在消防、配电、空调设施或天花板上。

禁止在展位内设置可燃物品仓库,不得在展位内储存甲、乙类危险物品。

搭建现场、通道处应配备手持式干粉灭火器(每50平方米配备不少于2具)。

搭建期间使用的各类包装箱、纸屑等杂物务必及时清理出馆外,不得将其存放在展位内、柜顶或展位板壁背后。

展位搭建材料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要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严禁任何妨碍火警警铃触点、消防栓、灭火器、安全门等消防安全以及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使用木结构进行展位特装,应使用防火材料和防火涂料对木结构进行防火处理。各种电器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每天搭建完毕,各搭建单位和参展商应积极做好清场工作。清场的主要内容包括:搭建垃圾的清运;展位内的可燃杂物、火种和其它灾害隐患清理;切断本展位的电源;保管好贵重物品。

展厅内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明火或电热器具,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展厅。

发现火灾应立即组织扑救,启动手动报警器报警,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现场确需动火的,应事先向承办单位和展馆提出书面请求,获准后在配备足够的动火监护人和确认现场无火灾危险性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搭建人员在动火前应彻底清理作业现场附近的可燃物品,确实无法清理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覆盖。

动火监护人应携带灭火器进行监护,高空动火时在动火部位下方应分层安排相应数量的监护人进行保护。

动火结束后,搭建人员和动火监护人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确认不遗漏任何火种,切断动火作业所用的电源,确保现场无火灾隐患向主管部门及时汇报并得到许可后方能离开现场。

三、展台设计搭建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要制订《展台设计制作安全标准》,使得参展商、设计公司、展馆等各方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2.加强对展会设计、展馆管理人员的展台安全知识培训和业务考核。近年来,展协每年举办的1—2次行业高峰讨论会,这很有意义,在专业知识方面也可以举办讲座班,提高展览队伍人员的业务素质。

3. 安全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展会展台效果图、结构图进行严格的审查,对那些达不到展台设计制作安全标准的公司及时进行清理和整改,这样才能保证展台设计的安全可靠。 展台搭建及材料存在的安全隐患 从事展台搭建的企业成份复杂。这当中,既有建筑设计公司、家居装饰公司、广告公司、展览服务公司,又有展览展示公司、展览工程公司、建筑公司还有参展商自搭自建。搭建商搭建展台的依据是效果图,对于结构材料的选择和节点的连接依靠的是经验,甚至是其他因素。对于搭建完成的展台是否安全,比如说:展台在进行结构计算时如何计取负载;展台搭建材料应符合怎样的防火标准;展台电气工程合格的标准是什么;怎样的展台才是合格的展台等,许多设计人员不知道,搭建人员也无法提供展台安全的证据。甚至还有那些制作公司的经理们为了降低展位制作成本,会采用一些劣质的搭建材料,这些都为展台的安全性埋下了“隐患”。

4. 加强对展台搭建公司的审查与管理。展览中心(馆)对具有实力、施工规范的设计和搭建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向参展商进行宣传和推荐。对于不具备搭建能力的公司,严禁进场施工。展览场所对施工现场派专职人员进行监督,严格控制展台搭建材料,要求使用不锈钢、铝合金、防火板等不燃性材料,使其燃烧性能达到不燃或难燃标准,是有效降低火灾的办法。

5. 开展之前,展览中心(馆)要提前申请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展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展台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材料规格、连接节点、材料的防火性能。并对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电路、电线、用电负载进行全面的检查,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


 

备案号: 豫ICP备13019929号